新快报讯 记者邓毅富 通讯员赵雪峰报道 记者5月6日从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,2022年第1号广州市总河长令于近日正式印发。总河长令要求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2022年底前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,2023年底前完成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任务,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任务。
据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,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提升河道行洪能力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广东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令》(2022年第1号),滚动排查整治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10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,实行清单化管理,严格落实销号制度,整治一宗,销号一宗,做到排查无死角、整治能到位,保障河道行洪畅通,守牢防洪安全底线。2022年底前,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。
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强调,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,提升防洪排涝能力。按照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下达的任务,2023年底前,广州市须完成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任务;2025年底前,完成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任务,基本形成“源头减排、管网排放、蓄排并举、超标应急”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,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,新城区不出现“城市看海”现象。
广州市